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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的通知

  6.加强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建设。
  围绕着建设学习型交通运输行业,充分整合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提高交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1+32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改善各教育培训基地条件,提升教学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促进1+32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各教育培训机构之间的相互协作,共同建设、开发和分享行业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开发40门交通干部培训课程及相关培训教材,建成教育培训师资库和课程库。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部党校和管理干部学院基础条件建设,提升行业远程教育网络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交通远程大学的建设工作,为行业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交通运输行业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充分认识交通教育培训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支持和促进交通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把交通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明确责任、分类指导,强化管理、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交通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交通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贯彻到位,确保交通教育培训的规划有效实施,确保交通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按时完成。
  (二)稳定投资渠道,拓展资金来源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的责任,优先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渠道。根据交通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燃油税费改革“四个不变”的原则,积极争取延用按不低于原交通规费1%的标准提取专项资金用于交通教育培训。
  交通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等均应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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