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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的通知

  4.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特色发展。
  积极引导部属和共建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续保持行业特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人才资源和教学科研的综合优势,加快为交通运输行业培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行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加快综合运输、现代物流、道路运输、轨道交通、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救助打捞、行政执法、信息化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建设,促进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围绕交通运输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强化学科梯队建设,参与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交通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和自由探索性的科研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与科研单位、行业企业加强联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十二五”期间,与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急需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建设30个左右交通重点学科点,建设10个交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继续支持航海教育发展。加快建设航海主干学科专业,稳步拓展相关支撑学科专业。进一步优化航海专门人才培养结构,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引导我国航海教育主体向满足国际公约要求的职业教育方向发展;根据航运业发展需要,指导调控航海专门人才培养结构和规模;适应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支持航海院校加快培养航运与金融、保险、贸易、法律、经济等专业领域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采取多种方式改善航海院校海上教学实习实训条件,探索包括建立国家实习船队以及与企业合作的多种航海类专业学生实习手段,努力提高航海专门人才的实践能力。
  5.推动交通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对交通职业教育的指导和推动作用,鼓励交通职业院校继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稳步扩大培养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岗位技能所需要的培养目标,尽快改善行业技能型人才短缺的状况。加快培养航海轮机、工程建设、航道管理、现代物流、城市轨道交通、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桥梁养护、机动车维修、汽车驾驶教练等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支持交通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综合实力,形成稳定的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十二五”期间,在完成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支持20所交通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建设。
  加强对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指导,引导交通职业院校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设置、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快教材更新,打造一批精品课程,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校企联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交通职业教育办学新机制。充分发挥交通职业院校在行业职业资格体系建设中的优势,为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提供支持保障。加强交通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参与生产实践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十二五”期间,建设50门交通职业教育主干专业精品课程,培养100名全国交通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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