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卫生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组织医护人员为农民工提供卫生常识咨询、健康检查和常见病治疗,宣传艾滋病等疾病防治知识。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培训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积极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通过组织夏令营、冬令营等方式,带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到繁华市区、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高新技术企业等地参观,帮助农民工随迁子女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建立“爱心服务卡”,打造“七彩小屋”、“七彩书包”项目,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条件。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等做法,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生活管理和学业辅导。
(五)开展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讲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等知识,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育科学文化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以道德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广泛开展形势政策进工地志愿服务活动,向农民工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解答农民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组织优秀农民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引导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克服自卑心理,培养“城市主人翁”意识和“新市民”理念。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推动活动逐步展开。5月至6月,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可举办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进行动员部署;农民工较少的企业可通过下发通知等形式,把这项活动布置下去,推动活动逐步展开。
(二)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任务落实。我办在国资委网、中国文明网等开辟专栏专题,及时推广各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各企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我办将适时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精心筹划,推动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