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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明办关于在有关中央企业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协议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三)开展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卫生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组织医护人员为农民工提供卫生常识咨询、健康检查和常见病治疗,宣传艾滋病等疾病防治知识。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培训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四)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积极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通过组织夏令营、冬令营等方式,带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到繁华市区、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高新技术企业等地参观,帮助农民工随迁子女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建立“爱心服务卡”,打造“七彩小屋”、“七彩书包”项目,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条件。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等做法,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生活管理和学业辅导。

  (五)开展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讲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等知识,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育科学文化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以道德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广泛开展形势政策进工地志愿服务活动,向农民工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解答农民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组织优秀农民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引导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克服自卑心理,培养“城市主人翁”意识和“新市民”理念。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推动活动逐步展开。5月至6月,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可举办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进行动员部署;农民工较少的企业可通过下发通知等形式,把这项活动布置下去,推动活动逐步展开。

  (二)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任务落实。我办在国资委网、中国文明网等开辟专栏专题,及时推广各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各企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我办将适时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精心筹划,推动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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