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陈贤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陈贤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529号)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陈贤德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东证字〔2010〕第27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陈贤德(身份证号:350583197810020055)保荐代表人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