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调整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通知
(国测人发〔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根据当前测绘事业的发展需要和测绘市场变化的需求,为更好地吸引人才、加强干部交流、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更好更快发展,国家测绘局党组研究决定,重新确定该院为国家测绘局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单位领导职数暂按一正三副配备,其中:党委书记兼院长1名、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1名、副院长兼总工程师1名。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内设机构和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进行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后,该院共设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工会)、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业务处、科技处等5个处室,及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工程中心、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信息中心和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应用中心等3个测绘生产单位。同时,保留国家测绘局重庆测绘院测绘产品质量检验站牌子,站长由业务处1名副处长兼任。重新核定处级领导干部职数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职数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