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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六)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对于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环评,要及时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完善规划环评社会参与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划环评的良性互动局面。

  五、近期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谋篇布局的关键时期。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紧紧抓住“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大好机遇,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新要求,深入做好规划环评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参与宏观决策,提升从宏观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实现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近期应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一次汇报,全面部署。结合本通知精神,向政府做一次工作汇报,明确本地区“十二五”时期规划环评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二)进行一次梳理,明确目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对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环发〔2004〕98号),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做一次梳理,进一步明确本地区“十二五”时期开展环评的规划具体目录。

  (三)开展一批试点,探索模式。抓一批规划环评的试点,探索适合本地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方式方法,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推动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为规划环评优化经济发展积累经验。

  (四)组织一次交流,总结经验。召开规划环评工作交流会,总结“十一五”期间规划环评工作开展的成就和经验,探讨“十二五”时期规划环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思路、新做法,提高规划环评的质量和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规划环评有效性,努力开创规划环评工作新局面。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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