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各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商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等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曝光一批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对案件频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购物平台加大曝光力度,要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重点案件,形成行动热点,增强舆论攻势,表明打击决心,展示打击成效,震慑犯罪分子,合理引导消费,扭转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不利局面。
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本地区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案件查处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以文字材料为主、表格为辅,每周五下班前将地方网络购物领域案件进展情况汇总表报商务部(表格见附件2),每月30日前报月度总结书面材料,7月5日下班前报网络购物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4月29日前将本地区确定的网络购物领域重点侵权案件报商务部备案,并纳入每周进展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商务部商贸服务司 祝斌 郝建彬
电 话:010-85093747 85093750
传 真:010-85093749
电子邮件:zhubinsm@mofcom.gov.cn
附件:
1.重点网络购物平台每周整改情况汇总表
2.地方网络购物领域案件每周进展情况汇总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重点网络购物平台每周整改情况汇总表
平台名称: 时间: 月 日-- 月 日
本周新增查处商家数量
| 本周累计查处商家数量
| 累计处理商家数量
| 本周屏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数量
| 累计屏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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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店数量
| 冻结账号数量
| 警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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