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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土地督察和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土地督察监管领域和范围,有效整改查处督察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健全“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完成64个城市的土地例行督察,监督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战略和土地管理政策。审核督察实现对土地例行督察城市以外地区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地方政府执行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和土地供应政策情况,每半年形成督察报告报部。实施重大土地违法问题专项督察,促进一个地区面上土地管理秩序好转。修订《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实地督察、警示约谈、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等。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年内形成土地征收立法草案。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登记等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等。形成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具体任务:推进征地安置补偿的制度改革试点,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起草。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起草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继续提高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效率。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制订《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指导意见》。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地方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土地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5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检查。8月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第三季度组织对“双保工程”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调研工作力争在以下问题上取得突破: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土地利用和管理绩效督察评价等调研,在年底前形成一批政策性成果。

  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建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数据库统一管理、集群化服务平台。应用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实现土地督察主体业务全部转入系统运行。筹划“金土工程”二期项目。

  组织和动员全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大力宣传“双保工程”。组织开展“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百人谈,邀请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双保工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组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培训,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行力。

  四、工作要求

  “双保工程”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1年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全系统工作的协调联动。完善部“双保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负责司局,加强对地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协调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根据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任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会同国土资源报社协调驻各地记者站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

  (二)部省协调推动重大改革任务。有重点地部署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已签署部省合作协议省份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制度改革的调研,形成部、省改革合力。牵头司局要与试点省份或配合开展工作的省份积极沟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司局对承担的重点调研任务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研工作安排。各督察局和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除参与有关重点调研工作外,根据督察区域或本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部。

  (三)建立工作评估机制。由各督察局牵头,建立与省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推动机制,在5月、9月分别召开督察区域“双保工程”推进会,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掌握重点任务进度,会商解决工作难题。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20日前形成2011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部在7月份进行“双保工程”半年工作评估和形势分析,提出下半年指导意见。12月20日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形成年度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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