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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做好2011年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全国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及为农服务等方面情况,更好地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服务,满足各方面对统计数据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0001)全国供销合作社经营总值情况统计表;

  (0002)全国供销合作社主要商品经营类值、数量统计表;

  (0003)全国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机关基本情况表;

  (0004)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表;

  (0005)全国供销合作社法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0006)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0007)全国供销合作社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表;

  (0008)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0009)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情况表;

  (0010)全国供销合作社大中型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二、报送方式及填报说明

  全部报表均使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具体说明如下:

  (一)0001、0002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及其他有经营业务的所有单位填报。

  (二)0003--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基层社、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0001--0008表,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统计单位均需单独上网填报。鼓励具备条件的县以下单位实行联网直报,对一时难以达到单独上网填报条件的个别基层单位,由县级供销合作社逐一代为填报;数量较多的,也可暂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但要注意避免重复填报。其中,汇总填报时,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XX县供销合作社基层单位汇总(编码为501)”的虚拟单位身份登录直报系统,分别填报0001表、0002表、1004表、1005表、1007表、10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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