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推进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版权示范主体在版权保护工作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切实增强我国版权相关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本级人民政府开展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十二五”时期,培育推出5-10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3-5个国家版权贸易基地、5-10个国家版权相关产业基地、3-5个国家科研教学基地和100个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树立全国版权示范典型。同时,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版权创造和运用的投入,努力促使财政、金融、税收、进出口等有关优惠政策引入版权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推动建立版权发展基金,进一步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5.鼓励企业制定版权战略长远规划,加强版权创造人才培养,提高自主版权作品开发能力,优化版权产业生产与传播方式,将企业版权发展规划与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
  (三)完善宣传培训机制,提高公众版权保护意识
  1.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机制。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以及国家重大节庆或纪念日,借助版权博览会等各种大型活动平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版权宣传普及活动,形成强大的版权宣传声势。利用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开设形式多样的版权知识专题、栏目与讲座,打造版权宣传阵地。同时积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将版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版权保护宣传普及工作从青少年抓起。
  2.广泛开展版权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十二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版权培训力度,国家版权局要开展全国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的政府分管领导、省级和市(地)级版权局领导以及市(地)级版权基层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版权行业组织和协会的合作,积极开展著作权人、权利人组织、经营企业主版权知识培训;争取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著作权人、企业经营者的版权保护意识,提高版权相关产业市场主体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3.“十二五”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版权干部工程、版权孩子工程、版权人才工程、版权公益宣传工程”,使版权保护意识“进党校、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同时,加强对权利人、使用者集中的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等的版权知识宣传,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