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与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一起,对用人单位执行《
劳动法》、《
工会法》等相关法律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工会信访部门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地方劳动争议信息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收集和分析评估机制。加大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推进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并完善调解、仲裁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职工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力争把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要防范和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我职工群体性事件和工会事务,破坏我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的活动。积极协同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明确目标,把握情况,采取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应对能力,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工会活力。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在基层、在企业。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以职工评价为标准,以企业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建设。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建设“职工之家”等项活动,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
要大力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企业改革发展的状况和趋势,企业职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企业工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措施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企业工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明年要适时召开推进企业工会建设、激发企业工会活力的全国性经验交流会议,通过总结、推广各地企业工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推动企业工会增强活力。
要继续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根据企业和职工发展变化的实际,制定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加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的整顿重建,坚持“企业改制到哪里,工会组织就重建、整顿和巩固到哪里”,进一步完善企业、车间、班组工会网络体系,防止工会组织被撤并和会员流失。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规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建会工作,力争在一些方面取得突破。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入会的多种形式。着力解决劳务派遣职工入会问题。研究和推进事业单位工会建设工作。继续探索建立以吸引、服务职工为主要内容的工会组建、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要继续推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发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拓展内容和方式,把建会建制建家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企业工会各项工作。适应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新任务,和劳动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明确标准,制定措施,总结推广经验,做到保障工会合法权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督促企业依法治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在非公有制企业要围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目标,继续开展并积极创新“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使开展活动的过程成为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使职工群众得实惠和为企业分忧解难、使企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要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的基础性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签订专项工资集体协议,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企业工会要履行好维护职责,努力做到维权到位,从本企业实际出发,推动和监督企业解决职工生活生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推动企业工会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激励和考核机制。
进一步加强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工作协调发展。推行和完善上级工会代行基层工会部分一时难以履行的职能的办法。探索实行基层工会干部专业化、社会化的途径,试行聘任“工会工作协理员”等做法。适应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需要,理顺企业尤其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集团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继续在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试点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中存在的问题,未建立总工会的乡镇(街道)工会应从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多、小企业多的实际出发,充分履行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更好地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建设和谐乡镇(街道)、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四)围绕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为职工分忧解难。
要重视研究并抓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具体问题的解决。积极参与和督促有关部门与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国企改制的各项政策,做好这些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理安置、拖欠工资和各种债务的清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要协助党政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推动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明年是新生劳动力就业的高峰年,对就业再就业发展趋势要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容量高的技术工种的市场信息,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工作,使工会这方面工作与社会用工需求更紧密地衔接起来。突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着重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切实提高就业再就业质量。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推进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指导,加强创业培训,推广各地扶持自我创业的做法,通过小额贷款,对创业成功率高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发挥工会再就业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的作用,争取培训出一批创业带头人。
要推动政府加强劳动工资管理,着力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提高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增长。加大推动解决企业欠薪、尤其是对进城务工人员欠薪问题的工作力度,争取在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欠薪治理上有新的进展。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劳动定额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尽快制定和发布相关的劳动标准,加强劳动监察,坚决制止和纠正某些企业随意自定劳动定额,肆意压低工人工资,侵犯职工经济利益的行为。各地工会要认真研究并积极参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适时提出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
要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推动和参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全国不少地区已经启动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工作,各省(区、市)总工会要跟踪了解启动中的情况及问题,积极参与当地个人账户做实方案的研究制定,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测算论证和相关准备工作。要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明年,全总将就3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无医疗保障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解决退休人员医疗保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