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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全总十四届三次执委会议重要文件的通知

  各级工会围绕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选了第九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职工,在女职工中组织实施了“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全总会同有关部委制定了全国“创争”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奖励条例,评选了首届学习型标兵组织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推动形成以“创争”活动为主要载体的全国职工素质教育工作体系。在全国劳模大会期间,全总与有关部委举办了《共和国脊梁》大型文艺演出,举办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系列活动,丰富了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全总与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 “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组织开展了工会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举办了全国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
  (四)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力度,探索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取得了新成效。
  各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工会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全总成立了维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继续深化“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并于9月份在浙江省义乌市召开了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和推广义乌市工会立足社会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坚持依法维权,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的经验,以及各地创新维权手段、完善维权机制的经验与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工会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为做到维权关口前移,全总下发通知大力推动签订劳动合同工作,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中指导帮助签订劳动合同,并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就加强建设等行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作出部署。各地工会大力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全国已建工会企业建制总数已超过64万个,积极推进在县以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建立区域(行业)性职代会,签订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工作,大力总结推广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不断探索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全国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达到30.5万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超过20.5万个。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推动了公司制企业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全总和各地工会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参与《公司法》、《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或修改,推动《集体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企业工资条例》纳入立法规划。积极推动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处以及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促进劳动关系法律体系的健全。全总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动政府和企业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推动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向地市、区县和产业延伸,大力加强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全国市地级三方协商机制建制率超过80%,召开了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与国家有关部委或行业组织加强沟通和交流,召开联席(联系)会议,解决各个产业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突出问题。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加大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力度。全总和各地工会积极参与国务院对农民工问题的调研和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欠薪专项检查活动,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各地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试行《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聘请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加大了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各级工会着力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全总与有关部委、协会联合出台了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意见,注重发挥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全国建立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近24万个。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全总制定了贯彻国家信访条例《实施办法》,全总及各级工会建立了“12351”职工热线电话和信息中心,通畅信息反馈渠道,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五)积极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取得了新成绩。
  各级工会积极推动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工会已经成功介绍有就业要求的人员142.3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3.1万人次,安置、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2.1万人,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三年三个150万”目标已基本完成。全总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共同发起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活动周”活动,近10万家企业参加招聘。全总开展了关于企业工资分配问题的调研,推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各级工会以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深化和完善送温暖工程,全国地级市以上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达310个,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发放帮扶资金10亿元。深入开展以“送岗位、送技能、送培训、送服务”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24.7亿元,走访慰问了11.6万家困难企业和581.2万户困难职工家庭。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各级工会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截至9月底,被资助职工达到22.8万人。一些省、市工会还积极开展了以互助、补充、公益和自愿为主要特征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缓解职工就医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总和各省(区、市)总工会成立了参与国企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的工作,强化对改制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努力监督和督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会自身建设得到了新加强。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各级工会深入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树立了群众观念,激发了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各级工会在党委的重视支持下,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工会协管干部工作,积极协助各级党委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总工会中,有26个省(区、市)总工会主席由副省级干部担任。全国地市级工会主席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的占60.3%,其中11个省(区、市)的地市级工会主席全部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大力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十五”期间全国共有39.8万名工会专职干部和84.6万名兼职干部参加了岗位资格轮训;192.1万人(次)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参加了短期适应性培训,工会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总和人事部共同表彰了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先进工作者。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全总制定下发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工会的领导关系。各地认真落实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积极探索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在进城务工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会员和组建工会,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坚持先发展会员推动建会;坚持创办会员基地,激励职工自觉入会;坚持发挥组织员作用保证建会;坚持建会目标考核的激励机制;坚持抓住关键,以点带面,重点推动一批长期未建工会的外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初步形成了各地联动、合力建会的良好势头。全年新增会员660万的工作目标超额完成。2005年,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超过了1.5亿人,比去年增加1333万人,增长9.7%。全国基层工会组织数达到117.4万个,比去年增长15.1%,基层工会覆盖单位232.7万个,比去年增长20.3%。全总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了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深入开展建家活动,评选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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