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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国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的决定


  一、全国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10个)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
  东风汽车公司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铁路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全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10个)
  沧州供电公司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电吉林热电厂
  大庆油田建设集团
  湖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印钞厂  

  三、全国知识型职工标兵(10人)
  谭丽丽(女)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高级会计师
  唐建平  上海航天局第八00研究所高级技师
  李 斌   电气液气公司上海液压泵厂高级技师
  王 海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工程处高级技师
  王 军  鞍钢新轧钢股份公司大型厂技术员
  宋殿琛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公司高级技师
  丛海波  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主任医师
  王建军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风化工厂高级技师
  王伟东  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机务段司机长
  张 点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电解厂技师

  四、全国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76个)
  首钢总公司  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天津港第四港埠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邯郸市地方税务局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阳泉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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