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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10、乡镇(街道)工会按照“六好”的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具体标准是:
  (1)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定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组织网络健全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享受乡镇(街道)中层正职待遇。区域内工会组织建会率、职工入会率高。
  (3)履行基本职责好。源头参与有力,适时提出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履约率高。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区域内企业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4)指导帮助基层好。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效明显,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5)服务职工群众好。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职工就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高。
  (6)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培训工程,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为发展经济建功立业,文化体育工作活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和单位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五、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1、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把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人员编制纳入行政编制内统筹解决。利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等有利时机,选准配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在推荐本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时,应征得县(市、区)总工会的同意。积极拓宽选配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渠道,可以通过向社会招聘、由上级工会选派等多种途径产生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及干部人选,形成“专兼聘”相结合的工会工作者队伍。
  12、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交流研讨、相互观摩、网上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努力把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培养成为热爱工运事业,善于协调劳动关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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