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强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服务。推行和完善上级工会代行基层工会部分难以履行的职能的办法,探索基层工会干部专业化、社会化的有效途径,试行聘任“工会工作协理员”等做法;理顺混合所有制企业和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集团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研究解决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企业工会基础性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把建会建制建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推动企业工会履行职责的保障、激励和考核机制。
四、围绕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为职工分忧解难
17、重视研究解决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利益具体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国家政策,合理安置这些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和各种债务、经济补偿金支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医疗保障等问题,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18、协助党政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和再就业质量;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推广扶持自我创业的有效做法,重点扶持创业成功率高的项目。
19、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劳动定额的管理,制定和发布劳动标准;加强劳动监察,制止和纠正企业肆意压低工人工资的行为;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适时提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推动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20、贯彻落实《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参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工作,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推动和参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稳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协助政府解决退休人员医疗保障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推进“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
21、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组织领导,完善与有关部门工作协调制度,争取政府对帮扶中心的定期资金扶持;在做好城镇职工帮扶救助的同时,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完善各项助学制度和助学形式;加强对劳模“三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解决劳模生活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