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以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主线,带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和维权机制建设创新发展。制定活动规划,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召开全国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议,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达到建会企业总数的60%以上(责任部门:集体合同部)。
17、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劳动合同覆盖率达到90%。推动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50%。推动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责任部门:集体合同部)。
18、坚持和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深入调研论证,理论创新要有较大突破,回答职工民主管理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问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基本实现全覆盖。促进公有制企业完善职代会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在小型企业集中的地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基层联合职代会制度。充分运用各地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平台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全覆盖,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各地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度。推行和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责任部门:民主管理部)。
19、积极参与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引导职工理解、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参与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和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相关信息报送,抓住重大问题掌握情况、深入分析,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工作具体指导,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国企改制办公室、民主管理部)。
20、认真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紧紧围绕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抓好跟踪督查,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召开专题经验交流会。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与“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结合起来,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责任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
21、大力推动工会组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组建方式,全年发展工会会员1300万人,其中农民工1000万人以上,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建会率达到70%以上,召开全国工会组建工作会议。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深入总结党工共建的经验,搞好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制定指导性文件。抓好国有改制企业工会整顿和重建。提出加强县级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推动理顺中央企业工会领导体制和领导关系(责任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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