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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核定2011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1.外资金融机构包括: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核定指标的法人制外资银行和对短期外债指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外资银行分行等;
  2.因四舍五入,合计数与单家银行数合计存在细微差异。

  附表3:
  2011年度各地区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定情况表

                                          单位:万美元

┌───────────┬──────────────┬───────────┬────────────┐
│  地区       │  2011年度指标      │  地区       │  2011年度指标    │
├───────────┼──────────────┼───────────┼────────────┤
│  北京       │  54180          │  湖南       │  1500        │
├───────────┼──────────────┼───────────┼────────────┤
│  天津       │  47000          │  广东       │  57300        │
├───────────┼──────────────┼───────────┼────────────┤
│  河北       │  2500          │  广西       │  1500        │
├───────────┼──────────────┼───────────┼────────────┤
│  山西       │  500           │  重庆       │  5500        │
├───────────┼──────────────┼───────────┼────────────┤
│  内蒙古      │  5500          │  四川       │  11500        │
├───────────┼──────────────┼───────────┼────────────┤
│  辽宁       │  5200          │  贵州       │  800         │
├───────────┼──────────────┼───────────┼────────────┤
│  吉林       │  500           │  云南       │  7000        │
├───────────┼──────────────┼───────────┼────────────┤
│  黑龙江      │  7000          │  陕西       │  5000        │
├───────────┼──────────────┼───────────┼────────────┤
│  上海       │  334200         │  甘肃       │  1100        │
├───────────┼──────────────┼───────────┼────────────┤
│  江苏       │  34500          │  宁夏       │  500         │
├───────────┼──────────────┼───────────┼────────────┤
│  浙江       │  21000          │  新疆       │  500         │
├───────────┼──────────────┼───────────┼────────────┤
│  安徽       │  4000          │  深圳       │  52000        │
├───────────┼──────────────┼───────────┼────────────┤
│  福建       │  11000          │  大连       │  10500        │
├───────────┼──────────────┼───────────┼────────────┤
│  江西       │  1500          │  青岛       │  9000        │
├───────────┼──────────────┼───────────┼────────────┤
│  山东       │  20500          │  厦门       │  10000        │
├───────────┼──────────────┼───────────┼────────────┤
│  湖北       │  5000          │  宁波       │  33000        │
├───────────┴──────────────┼───────────┴────────────┤
│  总计                      │  760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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