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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评选表彰办公室首先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确认后的候选人,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开展社会公众投票(投票方式为报纸投票);根据公示投票情况及候选人的事迹,由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逐一进行评比、打分,评选产生前10名候选人;最后,由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经评选产生的前10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如有异议,按照评审排名顺序追加考察;经考察核实无异议后,报经财政部核准并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附件2:
申报材料编号: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2011年)

  姓  名:               

  单  位: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印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姓  名

 

曾 用 名

 

性  别

  

 

 

   片

籍  贯

 

出生年月

 

民  族

 

职称或执业资格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办)      (宅)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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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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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社会公众投票情况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评定

审 核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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