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关于请报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健康发展,商务部于2010年10月下发《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10]410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请你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内容包括:
一、报送落实通知的总体情况。
二、报送农家店形象规范情况,包括农家店招牌统一情况、专用标识使用情况(具体包括已悬挂标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招牌的农家店数量)。
三、报送月报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总体情况、数据清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