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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实施“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的通知

  (二)“规划”的重点
  1.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研究成果;突出“十二五”时期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建军85周年等重大活动的主题出版。
  2.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注民生,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唱响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体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发展的多样性。
  3.适应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反映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规划”包含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和“97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等项目成果457种,占规划总数的28%。
  4.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发挥精品力作的引导作用,自上而下规划了一批具有文化积累价值、弘扬时代精神、体现国家水准并能传之久远的骨干工程;把握社会文化发展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文学艺术项目注重反映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项目,着眼于中国出版“走出去”,提高国际影响力。
  三、“规划”的特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主线和目标任务;
  (二)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政府导向;
  (三)“规划”的编制注重调查研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广泛性、可操作性;
  (四)提倡内容创新,注重高水平原创作品;
  (五)实现了出版规划与国家科研成果的对接,突出国家科研成果,体现国家水平;
  (六)体现国家精品战略的成果,已形成国家级、省级、出版单位三级重点出版物规划体系。
  四、实施“规划”的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的重大意义。“规划”是出版界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出版事业的国家重点文化出版工程,对于传承文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大的文化战略意义。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规划”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将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作为重大工程、品牌工程、骨干工程来抓,通过国家重点规划的落实,对出版物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努力实施精品战略。
  (二)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各有关出版单位要分工负责、加强监督和管理。要以国家规划为龙头,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项目实施,形成重点项目多层面、全覆盖的合理布局,强化重点出版项目带动出版行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出版单位三级网络化管理体系,有效实施重点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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