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解除江苏科能电源有限公司等三起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环办[2011]40号)
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2010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及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办〔2010〕150号)要求,你们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了整治,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相关督查中心对挂牌督办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目前,江苏科能电源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安圣合金材料厂、四川省什邡市庆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