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对全国体育训练基地进行普查的通知
(体竞字[2011]45号)
各体育训练基地:
为促进训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训练基地的服务保障作用,支持国家队完成好备战奥运会任务,总局将在对总局管理和指导的训练基地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制定《全国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包括各级各类训练基地认定(命名)标准与程序、基地的功能定位与服务规范、动态评估办法与标准等。根据《全国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将对训练基地进行评估、认定和动态管理,展示优秀训练基地的工作成果,交流发展经验。
总局已于2010年对全国体育训练基地进行了初步调查,基本确定了总局管理和指导的训练基地的范围。现就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普查对象主要为初步调查时确定的197个总局管理和指导的训练基地。包括总局直属、总局与地方共建,以及由总局、总局项目中心、单项运动协会和国家队命名的训练基地。
二、本次普查的内容为各体育训练基地的基本情况、气候和交通条件、人力资源、场馆设施、基地使用状况、基地规划等。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全国体育训练基地普查表》(附后,电子版在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于5月30日前,将打印的纸质版加盖基地公章后报至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电子版发至邮箱shelley_shen@msn.com。
联系人:沈 惠
电 话:(010)87182290
传 真:(010)87182415
附件:全国体育训练基地普查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全国体育训练基地
普查表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表一:训练基地基本状况调查表
基地
全称
| |
详细
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盟
县(市、旗、区) 乡、镇、街道
村
|
法 人
(负责人)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办公: (区号)
传真: (区号)
|
基 地
网 址
| | E-mail
| |
行政
主管
部门
| | 基地
行政
级别
| 正司级 □ 副司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正科级 □ 副科级 □
其 他
|
基地经济
管理属性
| 全额拨款□ 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建成
时间
|
|
基地
面积
|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 固定
资产
| 总额 (万元)
|
基 地
主要任务
| 以国家队训练为主 □ 以本省队训练为主 □
以外省队训练为主 □ 以国内外交流培训为主 □
以承办比赛为主 □ 其他
|
基地组织机 构
| |
基 地
授牌情况
| 授牌名称
| 授牌时间
| 授牌单位
|
|
|
|
|
|
|
|
|
|
|
|
|
|
|
|
近三年
获 奖
情 况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单位
|
|
|
|
|
|
|
|
|
|
|
|
|
|
|
|
自然
条件
状况
| 气候综述:
|
平均海拔高度(m):
|
月份
| 平均温度(℃)
| 平均湿度(%)
|
1月
|
|
|
2月
|
|
|
3月
|
|
|
4月
|
|
|
5月
|
|
|
6月
|
|
|
7月
|
|
|
8月
|
|
|
9月
|
|
|
10月
|
|
|
11月
|
|
|
12月
|
|
|
交通
状况
| 交通类型
| 交通方式
| 至基地时间
|
机场
到基地
|
|
|
|
|
火车站
到基地
|
|
|
|
|
长途汽车站
到基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