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面试筛选。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要委派参加了我部和国际劳工组织SIYB中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同志和SIYB培训师,或委托申请机构所在城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面试筛选。面试根据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附件1)进行。面试地点应设在申请机构的办公地点,以实地了解和考察该机构培训条件。面试结束后,根据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评分基准和评分表(附件2)对培训机构的能力打分,在表中计算出得分结果,评审小组成员要签字负责。
  (四)确定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或项目城市劳动保障局根据面试机构最终得分以及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列出SIYB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并将此名单和有关机构的背景材料报SIYB中国项目国家项目办。
  (五)SIYB国家项目办对上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劳动力市场网和SIYB中国项目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则发文公布授权培训机构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对授权培训机构,授予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铜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高度重视SIYB培训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结合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面向全社会选择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优先选择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培训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培训机构。
  (二)对于本通知下发前已开展SIYB培训的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授权培训机构的条件重新进行认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三)SIYB国家项目办将于12月开展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请各地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本省(或项目城市)推荐的第二批SIYB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和相关背景材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省级或项目城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评价意见等)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给国家项目办。
  联系人:张薇 姚春生
  联系电话:(010)84661058、84661059(传真)
  电子信箱:weizhang@osta.org.cn

  附件:
  1、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略)
  2、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评分基准和评分表(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