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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保证评估质量。各单位要根据评估内容和提纲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工作。收集真实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自我评估,做出科学的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3、形成评估报告。各省级工会于2006年5月底前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全总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总女职工部)。各省(区、市)总工会的评估报告同时报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附件:
  1、工会系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评估提纲及数据统计项目
  2、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6年3月2日

  附件1、
  工会系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评估提纲及数据统计项目

  一、提纲
  1、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企事业民主管理情况
  2、提高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发挥女代表作用的基本做法
  3、建立健全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机制情况
  4、对女职工和工会女职工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她们技术技能和工作能力的情况
  5、各级工会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6、省级工会建立监测评估机制情况
  二、统计数据(2001-2005年)
  1、地市以上工会组织通过本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维护女职工权益有关问题向同级人大、政协会议提出提案数。
  2、本届省级工会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
  3、县以上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次数。
  4、县以上工会处理女职工来信来访件(次)数。
  5、地市以上工会举办下岗女职工职业培训班数。
  6、工会组织帮助下岗失业女职工实现再就业数。
  7、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案件数
  8、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数。
  9、集体合同中有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内容的单位数,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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