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项目申请时,项目进行技术查新的资质单位名称、项目查新的要点内容和查新报告的时间。
18.专利类型
指申报项目获专利授权或专利受理的类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19.研发成果应用领域
指申报项目中研发成果的应用领域,如复合软包装材料的应用领域应填写为“食品包装、化妆品包装、日用化工产品包装等”。
20.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实现指标
指项目从起始时间到计划完成时间内,该项目实际可实现的累计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21.节材代木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节材代木项目的企业除填写上述表一、表二外,必须准确填写此表,申请其他项目的不用填写。
22.节材代木的性质
指节材代木的材质属性,如以纸代木、以竹代木、以层积材代木、以塑代木等,应在括号内填写,需说明的内容可在本表备注栏中阐述。
23.节材代木产品名称
指节材代木项目研发的产品名称。
24. 节材代木产品原材料构成
指节材代木产品所应用的原材料构成,应在相对应的空格内划勾确定,可以多项选择,如表中无合适的选择,可归到“其他”中,并在本表备注栏中说明。
25.原产品单价
指研发节材代木产品之前,企业生产含木质类包装产品上年度的平均单价(元/吨、元/米2、元/米3),并在项目栏内划勾计量单位,如表中无合适的选择,可在本表备注栏中说明。
26.原产品上年度产量
指研发节材代木产品之前,企业生产的含木质类包装产品上年度产量(吨、米2、米3),并在项目栏内划勾计量单位,如表中无合适的选择,可在本表备注栏中说明。
27.原产品上年度总成本
总成本=原产品单价×原产品上年度产量。
28. 节材代木产品单价
指节材代木产品上年度的平均单价(元/吨、元/米2、元/米3),并在项目栏内划勾计量单位,如表中无合适的选择,可在本表备注栏中说明。
29. 节材代木产品上年度产量
指节材代木产品的上年度产量(吨、米2、米3),并在项目栏内划勾计量单位,如表中无合适的选择,可在本表备注栏中说明。
30. 节材代木产品上年度总成本
总成本=替代产品单价×替代产品上年度产量。
31.原产品上年度消耗木材的总量
指研发节材代木产品之前,企业生产的含木质类包装产品上年度实际消耗木材的数量之和。
32.节材代木产品上年度消耗木材的总量
指节材代木产品上年度实际消耗木材的数量之和。
33. 节材代木产品年度可替代或节省木材的数量
指节材代木产品量产时年度能够节省或替代实木材料的数量。
34. 节材代木产品最大装载力
指单位数量的节材代木产品最大装载内装物的重量,以公斤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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