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直机团字{2011}2号)
经部直属机关团委研究,并报部直属机关党委同意,现将《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有关工作制度,推动团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工作规则(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规则(试行)》,结合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部直属机关团委的工作、服务对象是部直属机关的共青团员和其他40周岁以下青年。
二、主要任务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以下简称部直属机关团委)在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含中国民航局直属机关、国家邮政局机关)的共青团工作。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坚持以青年为本、以服务为主、以创新为重的工作理念,结合部直属机关青年特点,大力加强青年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团结、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 部直属机关团委要认真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