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
推荐人选由各单位团组织提名,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含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人选应同时是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并分别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
各单位团组织要按民主、择优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把推荐的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赶先进的过程;要对推荐对象进行直接考察,听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推荐意见报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对象
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将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机关党委子站共青团工作栏目和部内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
1、初评。在组委会监督下,召开第一次评委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和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研究候选人事迹材料;提出“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建议人选40人。
2、各单位团组织对建议人选中“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候选人进行投票。按实际人数排名,一个单位一票。
3、终评。在各单位团组织投票的基础上,召开第二次评委会,评选出“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10名,其余30名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第五阶段:上报审定
评选结果报部领导、直属机关党委领导审定。
第六阶段:表彰奖励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由部直属机关党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由部直属机关团委、部直属机关青联联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直属机关团委在“五四”前后举行表彰仪式。
第七阶段:学习宣传
直属机关团委将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事迹。各单位团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获奖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