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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维权、服务职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围绕党和政府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政府要为各级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四)联席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会向政府通报重点工作的部署、举措和成效等。
  2.研究政府关于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建功立业活动问题,研究并协助政府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及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3.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

  4.研究工会自身建设方面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

  5.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6.研究解决工会与政府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五)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由省总工会提请省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省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省长与省总工会主席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
  1.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省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省长或省政府秘书长与省总工会主席商定。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总工会共同承担。省总工会根据确定的议题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做好议题准备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2.省长、副省长和省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出席会议。省政府省长或副省长主持会议。政府和工会综合部门负责人以及与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参加。

  3.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总工会分别负责督促检查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省总工会要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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