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8年5月6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总工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自2000年9月建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已成为政府加强与职工群众联系的有效方法,成为工会组织向政府反映职工意愿的重要渠道,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现就加强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同级工会为了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
(一)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利,完善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政府与工会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及职工队伍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政府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从宏观上、源头上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