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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涉煤中央企业和省属煤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联系人:张中来、陆南,联系电话010-64464064(带传真)、64464464。

  2.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报到。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已过期的参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参加再培训的参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已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3.本次培训工作分别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承办,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安全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安全资格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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