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审。各省(区、市)粮食局及有关中央企业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对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充分听取鉴定站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换证人员名单,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
(四)审核和换证。国家局鉴定中心负责换证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材料的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国家粮食局人事司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统一换发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证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粮食局及有关中央企业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重视此次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考核及换证工作,利用任期考核的时机,组织考评员总结考评工作经验,交流研讨考评工作和技术,提高本地区、本单位考评工作质量。
(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任期考核者,将自动取消其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
联 系 人:匡广忠
联系电话:010-63906096 63906090
传 真:010-63906096 6390609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0038
附 件: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任期考核及换证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任期考核及换证申报表
考评员□ 高级考评员□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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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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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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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两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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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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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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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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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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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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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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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及
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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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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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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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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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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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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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鉴定职业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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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考评人员
资格证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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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卡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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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职业(工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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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考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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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鉴定站名称
| 鉴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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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鉴定站名称
| 鉴定职业
| 鉴定等级
| 鉴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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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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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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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人事教育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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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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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 心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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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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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
局人事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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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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