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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少年网络伤害课题调研报告》的通知


  (五)青少年的自身特征使他们更易成为网络伤害的对象。青少年网民和易被害人群总体分布特征具有一致性。据犯罪人口统计分析显示,易被害群体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总体上呈现如下分布特征:男性被害率一般要比女性高;青少年和中年人被害率高,而幼年人和老年人的被害率最低;初中文化水平的成员被害的比例较高。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男性比例高于女性(男性比例为57.2%,女性比例为42.8%)。在年龄分布上,网民群体仍以青年为主,总体网民中的31.8%都属于18-24岁的青年。在文化程度上,总体上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21.1%,高中文化程度占36.0%。因此,青少年网民与易被害群体在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上的分布具有一致性,属于易被伤害群体。

  青少年网民易被引入被害境遇。网络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的特征,这些特征容易对青少年的心理、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同时,青少年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对未知事物充满兴趣,但由于其身心发育还不健全,分析、判断和抵制能力弱,更容易被引入被害境遇,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网络游戏等方面的伤害。据2006年9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全国最大的色情网站--“情色六月天”案中,庭上受审的“情色六月天”网站的创办者、管理者是青年,在网上浏览色情影视、信息的主要是青少年。在注册会员中,有60余万会员是青少年。由于缺乏鉴别和抵制能力,青少年成为网络色情的最大受害者。因此,网络,尤其是网络游戏为青少年提供了追求刺激的虚拟平台,青少年更易于沉迷网络,受到伤害。

  青少年人格容易被扭曲或异化,欲望易于扩张。虚拟世界里“获得成功”的机会远远高于现实生活,个人可以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和广泛的人格认可。如在多人联网进行的网络游戏中,在现实中人们没有机会尽情地攻击他人,而制作精良的网络游戏使人仿佛置身真正的战场。这种角色游戏在满足人们宣泄需要的同时,也会造成人们心理的病态和人格的扭曲、异化,使青少年在现实中具有较强的攻击性。本次调查中,一位警官介绍:“一个在网络中打打杀杀、尽情攻击的孩子,也会在现实中采取暴力形式解决冲突”。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欲求会受到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的约束,但在网络中却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匿名交际、匿名发布消息等网络行为,削弱了信息发布者的道德责任感和自律意识,易于诱发部分青少年的破坏欲望。比如,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的“熊猫烧香”事件,就是一位青少年为满足自己破坏电脑程序的心理欲求而实施制造病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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