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青少年网瘾的现状和特征。根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007年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9.7%,男性青少年网民上网成瘾比例(13.3%)约比女性青少年网民上网成瘾比例(6.1%)高出7.2个百分点。18-23岁的青少年网瘾比例较高,达到11.4%。网瘾青少年中失业或无固定职业者(16.5%)的网瘾比例最高,另外,研究生(13.9%)和本专科学生(10.9%)等高学历网民当中的网瘾比例也高出总体水平。
网瘾青少年主要的上网目的是聊天或交友,比例将近50.0%;以玩网络游戏等娱乐性目的为主的人数比例超过40.0%。网瘾青少年与非网瘾青少年在人际交往中区别较大,网瘾青少年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均存在着较大的不融洽情况。本次调查显示,在“师生关系”(22.3%)、“家庭关系”(21.6%)、“同学关系”(21.4%)中不融洽的比例均超过20%。
(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征。目前,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破获网络犯罪案件3700余起,25岁以下青少年涉案的为1400余起,占总数的37.1%;未成年人涉案的达200余起,占5.7%。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建立网站或网页,传播色情、暴力、恐怖等网络违法信息。
2.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通过网络搜索探知他人的隐私信息,并予以公开,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在网络上发表不实的言论,辱骂他人,进行网络谩骂,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3.非法破坏或者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黑客手段或者制造网络病毒的技术方式,破坏国家或地区的网络信息系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4.利用网络或基于网络的诱因实施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表现为:
1.网络违法犯罪的主体是闲散青少年,团伙性共同违法犯罪占较大比例。大多数网络违法犯罪人具有网络方面知识,行为人多是在网吧中认识,结成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违法犯罪的空间具有虚拟性,行为方式具有隐蔽性。行为人利用虚拟的身份侵入数据库,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现场,犯罪证据很难被调查和收集。
3.违法犯罪的动机是出于贪财、好奇心和表现欲。一部分青少年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是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贪财心理的驱使下实施侵财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部分青少年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是出于好奇心和表现欲,通过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显示自己高超的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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