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的通知(2010)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0〕14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要求,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团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引导商业(服务业)企业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强化诚信意识,开展优质服务,为促进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0年3月15日至22日,3月15日为统一行动日。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大中城市商业(服务业)企业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

  四、活动主题

  真货 真情 诚信 经营

  五、活动内容

  1.宣传诚信文化。动员和组织各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统一的“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信用第一、信誉至上”的标识和青年文明号信用承诺、信用警言。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大规模的防假宣传和集中性的优质促销等活动,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假、防假、打假的能力。

  2.开展优质服务。各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要向社会作出不出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坚决杜绝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短缺数量等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公布服务标准、兑现服务承诺等具体措施,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以咨询、导购为主的特色服务、专业服务等。通过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设立义务咨询台、优质服务示范柜台,以优质的服务展现各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良好形象。通过组织宣誓仪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使“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深入到每一名青年职工心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