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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五四青年节集中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五四青年节集中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0]2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0〕5号)精神,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以此全面启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是今年五四青年节主题团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县级及以上团委要按照统一部署,广泛开展这项活动,五四青年节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2.各地结合实际,举行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重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与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集中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3.各地要迅速行动,认真筹划,摸清所在地农民工子女的情况,动员组织各方面青年志愿者进行对接,全力做好五四集中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活动参与广泛、取得实效,并为下一步工作的持续开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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