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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从全国高等院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从全国高等院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1]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切实做好从全国高等院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参照驻点工作做法,现将各级团委的具体职责和对挂职干部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团中央的工作职责

  1.做好统筹安排。加强对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指导、沟通和协调,统筹安排挂职工作,明确工作任务。

  2.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省级团委落实挂职工作职责,通过召开片区会、实地督查、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挂职干部工作并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团中央机关干部到外地出差,要注意了解挂职干部工作情况。

  3.研究总结经验。深入挖掘挂职工作中发现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全团范围内进行推广。总结选派团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经验,研究建立团的领导机关联系基层和普通青年、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省、市级团委的工作职责

  1.履行挂职的组织程序。在确定挂职岗位和挂职干部的基础上,做好岗位和人员对接工作;由省级团委负责,地市级团委协助,协调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组织程序。

  2.认真开展培训。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对本地区的挂职干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的工作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基本情况、全团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挂职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挂职工作、调查研究的方法等。

  3.指导检查工作。加大对挂职干部的工作指导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与挂职干部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挂职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指导挂职干部工作。建立挂职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对挂职干部所在县级团委进行不少于4次的集中督导检查,并做好半年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省级团委要每季度将本省(区、市)挂职工作情况报团中央组织部。

  4.研究总结经验。深入挖掘挂职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工作典型,认真研究总结挂职工作中取得的关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提炼出能够有效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的方法和规律,总结基层团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方式,并在本地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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