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落实,继续深化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要把2010年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今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按照安监总管四〔2010〕63号文件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的要求,继续深化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冶金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凡2010年没有检查到的企业,今年要全部检查到位;对去年检查出的问题,要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整改到位。请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抽查组《检查情况反馈》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请未报齐全部专项检查材料的地区于2011年10月底前报送,其他地区请报送今年检查的有关材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重点抽查。
(二)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法,转化为冶金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常抓不懈。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要求,制定企业具体的贯彻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高温铁水、钢水吊装、运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其他高风险作业等方面,实施严格的审批确认监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要按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要求,加快对企业涉及煤气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同时,要加强企业全员培训,掌握冶金煤气的基本知识,做到会自救、不盲目施救。
(四)创新方法,大力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冶金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确定阶段目标,制订工作方案,按照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冶金煤气、铁合金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评定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达标途径,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冶金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