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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聘请专家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天津市安全监管局聘请10名专家组成5个专业组,对全市8家冶金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查出的280项隐患逐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复查了165项隐患整改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列支15万元专项经费,组织专家对全区20家冶金企业进行检查、评估和认定,并进行通报。辽宁省安全监管局与本省各市安全监管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工作的落实情况和26家冶金企业进行了交叉互检。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湖南、甘肃等省也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查出大量隐患,并跟踪整改。

  (四)建章立制,创新服务。冶金企业按照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和检查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完善班前会制度、交接班制度、挂牌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制度,以及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管理制度和检修作业中的动火票、操作票、确认票等基本作业制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检查、重点抽查工作,并积极创新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山西省聘请专家对冶金企业进行“会诊”,督促指导企业将涉及本企业和外委外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工作职责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河北省邢台市、武安市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样本,指导企业完善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唐山市、邯郸市聘请专家成立技术帮扶组,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五)加大投入,完善监控。按照专项检查要求,冶金企业投入整治资金,补充完善了安全设备设施,新购置了监测监控设施及救护防护器材,建立了煤气监测监控联网系统,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河北省冶金企业在安全设备设施购置上投入资金约2.5亿元,其中邯郸市累计投入资金1亿元,配备煤气报警仪1万余台件,配备空气呼吸器、苏生器、氧气包等应急救援器材1017台件;辽宁省冶金企业新增煤气检测、报警等防护设备1295台(套),投入资金803万余元。

  (六)综合指导,全面推进。北京、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市)把所有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纳入专项检查范围,全面进行检查。山东省组织专家依据《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以及检查实际情况,编制了冶金煤气安全“十不准”、“十必须”、“六不干”等通俗易懂的安全口号,便于企业员工理解和记忆。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强全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从加强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吊运作业安全管理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十条易懂、易记的规定。云南省实行了黑名单制度,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冶金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由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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