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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20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各地区、各冶金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19个省(区、市)进行了调研督导,召开15个座谈会予以推动,对63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开展专项检查的8个月期间,全国共发生冶金煤气中毒较大以上事故2起、死亡7人,比开展专项检查前8个月减少了5起、40人,分别下降71.4%和85.1%,促进了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一)认真部署,核实数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转发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专项检查工作。除宁夏、海南、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专项检查任务及2个未提供完整数据的省份以外,全国26个省(区、市),共有750家冶金企业纳入了本次专项检查,共有高炉1056座、转炉689座、焦炉354、各类煤气柜462个,从业人员172.52万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3万人,2009年产铁53841.2万吨、产钢54858.3万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青海等省(市)报送了全部专项检查材料。

  (二)重点抽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安监总管四〔2010〕63号文件要求,逐项开展检查,专项检查基本覆盖了涉及煤气的冶金企业。山西省对全省159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省安全监管局检查企业1家,重点抽查86家,抽查率为54.4%;市级安全监管局检查企业1家,重点抽查98家,抽查率为62.4%。云南省对全省56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省安全监管局检查企业2家,重点抽查18家,抽查率为32.1%;市级安全监管局检查企业10家,重点抽查30家,抽查率为53.6%。河北省对全省55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省、市两级安全监管局重点抽查率分别达到了55%和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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