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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6)任前考察、公示和任命。对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根据考察和公示结果,由街道党(工)委确定人选,经上级团委批复同意,由街道党(工)委发文公布。

  四、合理设计街道团(工)委工作内容

  街道团(工)委调整充实后,应按照全团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本辖区党政中心工作设计开展街道团的工作。

  1.基础性工作。主要是摸清团员和青年数量,掌握青年分布状况,建立团员青年信息系统,收缴团费;加强与辖区青年联系,掌握青年动态,最大限度地联系辖区内青年;根据青年分布情况,在团建空白点上建立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等基层组织。

  2.重点工作。主要在城市战线重点工作中选取工作项目。开展城市青年小额贷款工作,每个街道每年要扶持不少于5名青年创业;每年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不少于5个;每年举办至少2期青年就业技能培训。此外,积极开展志愿服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五、建立街道团(工)委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党政领导支持机制

  建立街道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制度,力争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建立街道党组织定期听取街道团(工)委工作汇报的制度,确保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探索建立党团阵地资源共享制度。

  2.建立工作运转机制

  根据团干部的分工和熟悉领域情况,建立合理的街道团(工)委成员的分工责任制度;上级团组织根据工作总体安排,制定街道团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探索建立每个月1-2次专兼职团干部共同参与的例会制度;探索建立每半年一次团干部向团员代表和上级团组织、同级党组织进行述职制度。

  3.建立团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对街道团干部培训一次,其中对编制外团干部要注重团的基本知识培训;建立编制外和兼职团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方面要予以一定倾斜;建立团干部合理的退出流动机制,原则上团干部任期应与乡镇团组织届期同步(一般为2-3年),任期内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在辖区工作的,应及时增补,任期结束后其职务自动卸免。

  4.建立区域联动、资源保障机制

  探索建立街道内共青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当开展辖区内团组织的共建活动;根据编制外团干部分工和熟悉领域,建立编制外团干部分片或定点联系青年的制度;建立街道党政对街道团(工)委工作经费、资源的支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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