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自2001年国务院批准以来,科技活动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成为一项重要的全国群众广泛参与的科普活动。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办好今年的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5-21日,15日上午举行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突出行业优势和区域特色,结合群众需求,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凸显科技支撑发展、科技惠及民生的重要作用。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总主题和各地分主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1. 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让广大公众通过参与科技活动体验科技创新成果,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营造加快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 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科普内容。加强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知识的普及,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开展特点突出、互动性强、覆盖面广的主题科普活动。
3. 开展“促进创新创造”主题活动。围绕当前科技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科技创新成果展等活动,激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的热情,鼓励公众参与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活动。
4. 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化。推动建立科研与科普结合机制,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普及工作,通过科普作品展示推介、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面向公众开展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让科技活动周成为展示科技创新成就的重要舞台。
三、活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