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367号)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中英人寿〔2011〕029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对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6.1条“注册资本”修改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贰拾叁亿肆仟伍佰玖拾捌万元人民币(RMB2,345,980,000)。”
二、章程第6.2.1条修改为“甲方向合资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拾壹亿柒仟贰佰玖拾玖万元人民币(RMB1,172,99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
三、章程第6.2.2条修改为“乙方向合资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拾壹亿柒仟贰佰玖拾玖万元人民币(RMB1,172,99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