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机[20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为做好2011年财政资金补贴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我部制定了《2011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11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确保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以补贴机具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补贴机具质量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
各省(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相关工作岗位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农机投诉监督管理职责,按时按要求报送农机投诉情况,及时开展农机投诉情况分析,协调处理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针对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发现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安全隐患较大的农机产品,要及时调查核实,督促企业尽快改进,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开展质量保障督导
各省(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督导工作采取现场抽查生产企业、销售商,走访用户等形式进行。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农业部将委托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成工作组,赴有关省份开展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