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6件。对所有收到的申请我们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
收到的申请中,属于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的99件,截止报告日期,已答复98 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约99.8%。其中,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价格管理、项目审批与核准、能源、资源节约和环保,外资利用等方面。上述政府信息申请,我们都严格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其他不属于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的主要有:一是申请公开的事项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我们已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告知申请人,或请其向其他部门或地方申请;二是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信访、投诉、建议。对这些申请,我们都主动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和说明,建议其按相应渠道办理。
对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本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委发生15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决定维持的2起;撤销信息公开答复的1起;责令履行的12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完善工作制度措施,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工作规律,全面深入推进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长效领导机制。新时期下,本委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