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特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www.sa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邮编:100009 ,电话:010-64095280、64095071,电子邮箱:web@sara.gov.cn)。
一、概述
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
《条例》。始终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保证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完成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国家宗教事务局规章目录》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确定了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9个和规范性文件13件。为了规范我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科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发布了《
国家宗教事务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为规范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发布了《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