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及时修订并完善了公文发文稿头纸及相关文稿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如果不涉密,就必须确定公开方式,明确“社会公开”或“内部公开”;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
(四)进一步推进林业重大事项的内部公开。在继续做好社会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工作。对于我局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不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但可让机关干部职工知晓的事项,以国家林业局办公网(内网)等形式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公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控,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公开工作机制,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如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金使用状况等问题,制定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公开结果与公开过程相结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本年度,我局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共发布政府信息67294条(外网46945条,内网20349条),其中公文1255条(外网174条,内网1081条),其他政府信息66039条(外网46771条,内网19268条);印发《国家林业局公报》4期。
2、本年度,我局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10场,内容涉及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安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中国森林生态服务评估研究成果、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节、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春季造林绿化情况、国新办退耕还林发展生物质能源造林绿化新闻吹风会、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绿化长江重庆行动、国新办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
3、本年度,共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97725件(准予许可188976件,不准予许可8749件)。其中,按具体承担单位计:国家林业局机关办理许可4880件(准予许可4823件,不准予许可57件);植物检疫机构准予许可23件;濒管系统办理许可61003(准予许可60996件,不准予许可7件);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办理许可27976件(准予许可27918件,不准予许可58件);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办理许可27053件;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办理许可55223件(准予许可47133件,不予许可8090件);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办理许可21567件(准予许可21030件,不予许可5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