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0年是“十一五”时期的收官之年,也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决胜之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获得重要进展。我署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在总署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有关规章;发布了一系列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关注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进程,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2.加大政府信息发布的深度。在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的同时,挖掘政府信息发布的深度。通过多种形式,将署领导、司局领导接受访谈解读出台的政策、意见和论述重点工作的信息及时发布。在总署政府网站上制作文字和视频专题,加大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深度。
3.重点发布公众和行业关注的政府信息。随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闻出版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和行业的关注。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是社会和行业广泛关注和认可的权威统计资料,总署每年均定期发布。2010年,总署首次公布了《2009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不仅引起国内公众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还引起境外媒体的关注。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总署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总署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在网站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改版和栏目增设,增加数字出版、视频点播栏目等,多角度、多形式加大新闻出版信息发布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信息公开目录对业务工作的覆盖面。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总署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70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6条,其中政策规章17条,人事信息9条,财务信息17条,统计信息2条,重点工作信息51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通过14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共刊(播)发、转载相关信息约12万8千余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
《条例》规定和国办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并做好服务工作。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内,我署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为在线提交的有效申请。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政策规章、期刊信息、审批信息等。14件有效申请中,除1件由申请人在办理期限内主动撤销申请外,其余13件均按时办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