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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注:1.此表一式三份,项目主管部门、植胶人、苗木基地各存一份。
  2.申请人或苗木基地将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材料、收款收据于本表后页粘贴。

  附件4                                                   合同编号:2011-
  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购销合同

  供方(供苗基地):                  需方(植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农业部《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9]70号)的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所供苗木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袋装苗、裸根苗品种名称(自填写)

质   量

支付金额

茎干直径(CM)是否≥1.4

根系(cm)是否≥32

纯 度(%)是否≥99

出圃蓬叶数(蓬)是否≥2

是否经过检疫(是/否)

单价(最高议价   

 

元/株)

购买数量(株)

金额合计(元)

财政补贴(元/株)

扣除补贴后需方支付金额(元)

 

 

 

 

 

 

 

 

 

 

 

 

 

 

 

 

      
 

 

 

 

 

      

合计

          

需方所付金额(大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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