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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1〕35号)


海南、云南省农业厅、财政厅,海南、云南、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我国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管理,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速良种推广应用,现将《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确保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45号),以《全国天然橡胶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为依据,按照“巩固提高、平稳发展”的要求,加快优质良种苗木推广速度,鼓励良种良法配套,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1年,在优势植胶区域内补贴42.9万亩,补贴良种苗木1415.7万株,补贴胶园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种植成活率95%以上。苗木生产质量内控制度建设更趋完善,苗木合格率达98%以上,品种纯度100%。
  三、补贴原则
  (一)整体推进。良种补贴基本覆盖优势植胶区内的更新和新植胶园。
  (二)品种择优。补贴品种由省级农业、农垦部门共同确定,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高产高抗优良品种。禁止选用未经品种审定、审定未通过或淘汰品种。
  (三)公开透明。补贴对象、规模、品种、标准和供苗基地必须通过适当方式公示。
  (四)自主选择。充分尊重植胶人意愿,由植胶人自主选择补贴品种,自愿提出补贴申请。
  四、补贴区域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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