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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是为提高文件公开效率,我局建立了文件公开责任主体制度,由拟稿人、处领导、司领导三级审核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并在文件上做出标注。二是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联络员的责任,由其负责及时提供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反馈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采用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互联网、国家海洋局公报和新闻发布会。其中: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61条;共编印两期《国家海洋局公报》,公开30条信息,并通过沿海地方政府、档案馆、图书馆和地方海洋主管部门免费向公众提供;全年共举行5场新闻发布会,内容主要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统计、海洋文化建设、极地事业发展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责、法律法规、统计公报、政府采购、国家海洋局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应急服务、新闻宣传等类别。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设置类

  公开了局12个机关部门、27个局属单位的管理职能、主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法律法规类

  公开了15部涉海法律、22部行政法规、7部部门规章,12部地方法规和规章、8个国务院法规性文件。

  (三)海洋局文件类

  按照业务领域分类,公开了正在实施的相关文件,其中海域类57条,环保类42条,科技类11条,预报减灾类11条、计量标准类13条,执法与监督类11条。例如《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施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工作的意见》、《国家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国海洋预警报视频会商办法》、《海洋标准计划项目立项审查程序规定》等。

  (四)统计信息

  公开了影响公众生活的海洋经济、海洋环境、海域使用、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如年度《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海域使用管理公报》、《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国海平面公报》、《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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